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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0-2011学年第三学期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

2011年08月28日 18:23  点击:[]

关于办理2010-2011学年第三学期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
成绩乘系数的通知
大工教发[2011] 号
各学部、学院、教学部:
根据《必赢3003am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规范我校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期间成绩乘系数的工作程序,每学期开学初办理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期间成绩乘系数有关事宜。
2010-2011学年第三学期大学生代表学校参赛获奖成绩乘系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8月29日—8月31日,学生填写申请,报竞赛组织部门;
审核时间:9月1日—9月5日, 竞赛组织部门负责;
复审时间:9月6日—9月8日, 教务处负责;
公示时间:9月9日—9月11日, 教务处网站公示;
竞赛组织部门应根据《必赢3003am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竞赛申请表》各项内容,以队(组)为单位参加比赛的应注明主力队员及非主力队员。因比赛准备工作及比赛时间的原因,申请乘系数的课程为2010—2011学年第三学期课程和部分2010-2011学年第二课程(由教务处认定),乘系数课程必须为理论课程或与比赛项目相近的实践环节(体育及各类实习不得申请乘系数),且课程总数不超过三门、总学分不超过6学分,参赛学生已申请课程免修的不能再申请成绩乘系数和记载行为积分。同一学期参加多次竞赛系数R取最大值,不能重复计算。长期参加集训的体育代表队由体育教学部负责统一申报。未经教务处批准的竞赛教务处不予办理。
请竞赛组织部门及参赛学生按时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必赢3003am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成绩乘系数申请表》
附件2:《2010-2011学年第三学期大学生代表学校参赛成绩乘系数统计表》
    附件3:《必赢3003am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若干规定(试行)》
 
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竞赛管理   乘系数   通知                                       
必赢3003am教务处                                   2011年8月28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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