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及第四届“博士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及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
附件2:2011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j及学术之星各学院初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必赢3003am学术新人奖项目研究计划
附件4: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
各学部(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1]9号)及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1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简称学术新人奖)及第四届博士生学术之星(简称学术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次学术新人奖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09年9月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
学术之星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08年秋季和2009年春季间入学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曾获得博士生学术之星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已完成了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学业成绩突出、创新意识强、科研潜力大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3、学术新人奖设立的目的是支持博士生进行创造性的研究工作。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及学术活动,项目执行期为一年(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执行期满后要完成项目总结方可进行预答辩申请和论文外审,以保证研究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采用博士生自荐和导师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或学术之星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见附件),向学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各学部(学院)根据初选名额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并于7月15日前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出10名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候选人,评出10名博士生学术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评审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表
2、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
3、申请人科研、学术成果复印件
4、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
5、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学术之星不需提供)
四、奖励标准
1、研究生院对最终获得学术新人奖和学术之星称号的博士生及其导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2、学术新人奖获得者将获得教育部给予的科研经费资助(2010年为每人3万元)。学术之星将获得学校给予的经费资助每人2万元(其中1万元为科研经费,1万元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当选学术之星后,需确认计划毕业时间。若无法继续在校进行为期一年的研究工作,则不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参与或主持创新性科学研究、资料收集、撰写高质量学位论文、科研成果发表或鉴定以及适当补充实验等有关学术研究活动(不包括博士研究生的生活津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久河
联系电话:84708332
电子邮件:jhwang@
附件: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和学术之星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