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学位信息采集系统院系使用说明
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辽宁省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学位授予信息报盘工作,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备案的准确性,现开通使用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采集系统能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分类别、分院系管理,实现学生本人直接进行信息填报,核对和确认的功能。今年将在各学部、学院(部)使用该系统核对201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基本信息。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各学部、学院(部)教学秘书学习使用采集系统
请各学部、学院(部)教学秘书认真学习《学位信息采集系统院系使用说明》(下简称《院系使用说明》),根据《院系使用说明》和《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账号名称》登录系统,练习使用。
请各学部、学院(部)于2011年7月3日前通知201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进行信息核实。
二、
学生核实基本信息
2011
年7月3日
~7日,学生参考《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生使用说明》核实个人信息,提交后打印学位获得者信息表并签名交院系教学秘书备案。
三、
信息备份
2011
年7月11日
前各学部、学院(部)将纸质签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或专业学位办。
附件2: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学生使用说明
附件3: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账号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