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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辽宁省2016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21日 10:33 冷鸿涛 点击:[]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16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和数量

选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3、优秀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共事,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725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725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2016年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500名。具体名额分配计划、选聘方法步骤、待遇和保障政策等详见《关于2016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日程安排

(一)学生报名(721日至22日)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院(系)按其生源地定向报名,按照《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报名材料填写要求》(附件2)填写《2016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人电子照片(近半年拍摄,与《申请表》中照片为同一底板,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选大学期间获得的主要荣誉表彰,不超过3项)、成绩单。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部、学院审查推荐(723日)

1、报名学生所在党支部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审查档案材料。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要求,要比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对村官报名人员档案进行全面审查,逐人填写《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报名人员档案审核表》(附件4)。对档案材料涉嫌造假、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违规入党的,一律不得推荐。

2)认真核对报名材料。按照《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报名材料填写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审查报名学生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并将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连同担任最高学生干部职务证明、班级排名一览表等报送至学院(系)党组织。

2、学部、学院党组织指派专人对各支部学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学生逐人写出《关于×××同学的综合考察报告》,并填写《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连同报名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715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党委组织部(主楼427)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学部、学院党组织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资格复审及材料上报(724日)

党委组织部会对各学部、学院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审查的推荐人选材料上报辽宁省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会对各学部、学院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将通过审查的推荐人选材料上报辽宁省委组织部。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部、学院要做好选聘工作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将选聘通知精神传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2、各学部、学院党组织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档案核查以及报名材料的核对工作,务必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准确。

四、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     zuzhibu@

附件:1.关于2016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2.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报名材料填写要求

3.2016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

4.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报名人员档案审核表

5.2016年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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